商标转让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一起转让吗?两者能分离吗?

商标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实力的象征,但凡是做的大一点的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。但是有的企业因为商标使用不当,或者是商标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而不得不转让商标。还有一部分企业因为商标注册的通过率比较低,而不得不进行商标转让,企业(客户)也会问及商标转让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一起转让吗?两者能分离吗?就此我们下面就跟大家来聊一下。

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权后,拥有对商标的占有、收益等的权利,而注册人可以对商标进行授权其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给其他人,如果是转让商标的,那么转让商标是转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吗?

商标转让是不是转让所有权和使用权,由双方协商而定,出让人可以只转让使用权而不转让所有权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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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
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。

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应当一并转让。

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,商标局不予核准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
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商标转让所有权和使用权能分离吗?

首先要解决由谁来注册的问题。老字号一般都涉及到多家企业,这些企业原本是一家,不管由那一家注册对其他家都是不公平的。商标具有排他的垄断使用权,一家注册了,其他家未经许可就不能使用,本来是大家共同享有的资源,凭什么叫你一家给单独占有?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?杜康在计划经济时代,由政府主导的解决方式不失为一个可以借鉴的好方法,“一家注册,其他家免费使用。”

《商标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,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。”对于注册问题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:1、由其中的一家注册,2、各方共同来注册。

其次解决使用问题。注册问题好解决,关键是使用,独家注册的必须许可其他家使用,如何许可使用?共同注册的各家又如何使用?大家都有份其实几乎等于大家谁都没有份,就像公共绿地,谁都可以去踩上一脚,只有人踩,没有人维护,不久绿地成了操场。所以无论是那种注册方式,都应当共同组建老字号使用管理委员会,共同制定商标使用规则,大家在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使用老字号,共同维护老字号。

使用规则包括内部使用规则,对外转让、许可使用规则,共同维护的规则等。对内使用规则主要规范内部使用,如果有违反使用规则的使用行为应当严厉制止,比如使用老字号的产品粗制滥造或服务质量低劣等,应当立刻停止其使用老字号的权利,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仍然不能改正的,则应当永久取消其使用权。老字号应当严格限制对外转让,对外许可需要制定许可规则,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对外许可,统一监控许可使用情况,收取的许可费用,应当用于该商标的维护,比如用作宣传等,如果是一方注册的,应当支付一定的使用许可费用。

上面已经说过了,商标除了企业使用之外,它面向的群体是广大消费者。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的时候是用商标来区分品牌的,所以,企业转让商标是要公示出来让大众知道的。而且在商标法里对转让商标有明确的规定,企业在转让商标成功之后必须向公众进行公示。否则就不符合商标转让的流程。其实商标转让公示是一件好事,如果是知名篇品牌的上边转让的话受让方可以在公示之后,可以借此机会来宣扬企业的产品和对企业进行宣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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